【伴星VR系统】隐私政策
本隐私政策由【广东优创合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】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)制定,适用于我们提供的 【伴星VR系统】及相关服务。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,仔细阅读并理解本隐私政策。
1.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
我们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仅在实现产品功能所必需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
1.1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
- 账号与资料信息:例如账号标识、昵称、头像(用于账号登录、展示与服务提供)。
- 反馈与客服信息:您提交的反馈内容、联系方式(用于问题排查与回复)。
1.2 我们自动收集的信息
- 设备与日志信息:设备型号、系统版本、应用版本、崩溃日志、操作日志(用于保障服务稳定与安全)。
- 网络信息:IP 地址、网络类型(用于网络连接、故障分析与风控)。
1.3 我们申请的设备权限(请按实际保留)
| 权限名称 | 用途说明 | 使用场景 |
|---|---|---|
| 麦克风(RECORD_AUDIO) | 用于语音交互/语音聊天 | 仅在您主动开启语音相关功能时调用 |
| 相机(CAMERA) | 用于拍摄/MR等功能 | 仅在您主动进入拍摄或扫码页面时调用 |
| 存储读写(READ/WRITE) | 用于读取或保存您主动选择的内容 | 仅在您触发导入/导出/保存操作时调用 |
1.4 无需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情形
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(例如为订立、履行合同所必需;履行法定义务;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;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;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等),我们可能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
1.5 去标识化与匿名化
对于经过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无法识别到个人的信息,不属于个人信息,我们可依法用于统计分析与产品改进。
2. 我们如何共享、转让、公开披露个人信息
2.1 委托处理
我们可能委托技术服务提供方处理部分信息,并要求其仅在受托范围内处理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。
2.2 共享或转让
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未经您的单独同意,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。
| 接收方名称 | 涉及个人信息类型 | 处理目的 | 使用场景 |
|---|---|---|---|
| 无 | 无 | 无 | 当前版本未向第三方共享或转让个人信息 |
2.3 公开披露
我们原则上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;如确需公开披露,我们会告知目的、类型和可能影响,并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。
2.4 法定例外
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,我们可能无需另行征得同意即可共享、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。
3. 个人信息的存储
3.1 存储地点: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/ 广东地区】。
3.2 存储期限: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存个人信息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3.3 超期处理:保存期限届满后,我们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
4. 我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
我们已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控制、传输加密、日志审计、最小权限管理等,以防止信息被未经授权访问、披露、篡改或丢失。
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,我们将依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向您告知相关情况。
5. 您的个人信息权利
您有权依法行使访问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个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、注销账号等权利。
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请求:
- 客服渠道:13580557076
- 联系邮箱:513108863@qq.com
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,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或处理。
6. 未成年人保护
我们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。若您为未成年人,请在监护人指导下阅读并使用本服务;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时,我们将依法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。
7. 隐私政策的更新
我们可能根据业务变化或法律法规要求更新本隐私政策。重大变更时,我们将通过应用内公告、弹窗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您;变更后的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8. 联系我们与投诉反馈
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事项有疑问、意见、建议,或认为您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- 联系电话:13580557076
- 联系邮箱:513108863@qq.com
- 联系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号3栋302房
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,于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回复。
9. 其他
若本应用存在 Cookie、个性化推荐、跨境传输等特殊规则,我们将另行提供专项说明并在适用时取得您的授权同意。